9月3日,省社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振海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曹保刚、杨思远、孙毅、刘月、张福兴、焦新旗、张国岚出席会议。院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指出,《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凝聚力、战斗力。《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会议要求,全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院各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率先学,各党支部集中学、交流学,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强化遵守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