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机关党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省社科联第一副主席兼机关党委书记康振海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孟庆凯参加会议,院机关纪委委员列席会议。
会上,康振海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孟庆凯同志传达学习院2021年度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与会同志就如何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研讨,研究了具体落实措施。
康振海同志指出,《条例》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党委必须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康振海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我院2021年度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发扬斗争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七个着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为我院“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确保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最后,康振海同志向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明确目标、职责、定位,构建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影响身边的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的建设;四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我院各项事业发展引领保障作用。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