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省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2次集体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省社科联第一副主席康振海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彭建强、焦新旗、张国岚、袁宝东、孟庆凯参加会议,院一级巡视员张福兴,院二级巡视员盛忆东、王金华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康振海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参会人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思想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需要把握的重大关系、重大原则,安排部署了“双碳”工作重点任务,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院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加强对“双碳”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从自身做起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宣传宣讲、社科普及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各科研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围绕我省能源结构、区域产业布局和双碳转型发展,聚焦相关领域开展科研,为我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贡献社科力量。
会议强调,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要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全面学习掌握《条例》的内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下不为例的想法。党组的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按照制度规定,发挥院党组在形成监督合力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深化“四责协同”,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深化巩固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强机关纪委建设,不断提高机关纪委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抓住关键环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机关党委)